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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开通基层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直通车” 14家单位被列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信息发布者:lccwtkj
    2019-12-18 08:44:13   转载

     12月13日上午,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冠县清泉街道东三里社区、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等14个单位被确定为“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开通了基层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直通车”,聊城地方立法驶上了“高速路”。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广利说,“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更是地方人大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积极履职尽责,先后制定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促进了聊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在聊城大学、光岳社区建立了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借助“外脑”智慧,推动立法工作开展。但随着地方立法工作的不断深入,立法工作与群众日常生活地关系越来越紧密,需要统筹协调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在今年10月31日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提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做到“为人民立法、请人民参与、让人民遵守”,只有这样,制定的法规才能更加接地气,更加反映群众的意愿。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启动了“基层立法联系点”选取工作,并在第58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经过缜密审查,确定了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单位,其中基层镇街5个、村居2个、企业4个、基层人民法院1个、律师事务所2个。“这些联系点处于基层,最了解民情民声,将在立法工作中贡献群众智慧。下一步,市人大将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协作,推动聊城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陈广利说。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新方法的一次重要实践,对市人大常委会汇民意、集民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加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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